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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商务部发言人今天说,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将取代《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成为新时期我国利用外资的基本法。

据了解,《外商投资法》与现行三部外商投资法的区别和特点是:一是对外商投资明确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通过立法巩固了十八大以来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成果。二是着力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法》草案设立了专门章节来规范投资促进和保护制度,这将为各级政府和机构从法律层面促进外商投资提供明确的指导,也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第三,监管对象仅限于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不再受监管。

标题:商务部: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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