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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8日电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近年来,我国国有金融资本的规模和实力稳步增长,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推进,经营效率显著提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职责分散、权责不清、授权不清、布局不合理、配置效率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要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的体制和机制,优化管理体制。《意见》指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继续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的重要作用,依法管理和使用好国有金融资本,坚定不移地增强、改善和扩大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金融机构的活力和控制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

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意见》提出了完善和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运行、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协调推进实施的具体要求。

标题: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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