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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开展了京津冀之间的司法合作,并派驻河北省秦皇岛初审法院、曹妃甸初审法院和黄骅初审法院。与秦皇岛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乐亭市司法局、黄骅市司法局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共同建立法律援助机制,为经济困难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天津海事法院推动建立三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或要求劳动报酬、养老金、赡养费、赡养费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行为,在国家司法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人民解决诉讼难题,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由国家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和监督,以行政管辖为工作范围的基本划分依据,主要为当地人民服务。天津滨海新区司法局在天津海事法院总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未覆盖三个派出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推动建立三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编者:纪爱玲

标题:天津海事法院推动建立三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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