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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已在近期进行了审核,并将尽快出台和实施。

去年11月,一个代表团和两个会议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了中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圈定”。但是,上述意见只是一个宏观政策框架,相关实施细则正在紧张制定之中。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在即

中国人民银行今年年初发布的“三个计划”明确委托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其中,在原货币政策二司基础上设立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体系,以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牵头制定、监测、分析和整合金融控股公司和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等金融集团的基本规则。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在即

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价方法一直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规划。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仅属于宏观政策框架,更多监管要求和操作细节将在未来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逐步引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方法和附加监管要求。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在即

在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今年将制定7项规章,其中包括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这项工作目前应处于最后阶段,相关措施将准备就绪。根据以前的《意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初始名单、相应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得分以及监管判断的建议和依据应在每年8月底前提交国务院财务委员会审议。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在即

目前,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初始名单尚不明确。但是,《意见》给出了方向,并为参与机构的范围设定了资产比例和机构数量两个可选标准:

如果采用金融机构规模指数,根据监管部门的统计,所有参与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内外总资产不得低于上年末行业总资产的75%;采用金融机构数量指标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参与机构数量分别不得少于30家、10家和10家。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在即

根据中国银行(601988)协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银行业百强名单》统计,资产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的商业银行基本可以排在30家左右。同时,《意见》明确指出,银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根据公开数据,CDB、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资产也可以排在银行业的前30名。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在即

在确定参与机构的范围后,监管部门将使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与机构的系统重要性得分。评估指标包括一流的指标,如机构规模、相关性、复杂性、可替代性和资产变现。根据总分,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将确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门槛,形成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初步名单,并提交至财务委员会办公室。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在即

被选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意味着特殊的监管要求,包括额外的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以提高其持续经营能力,降低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同时,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专项处置机制,推动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开展处置能力评估,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重大风险发生时得到安全、快速、有效的处置,确保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防范“大到不能倒”的风险。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在即

《2018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指出,最终评估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应符合实际情况。一方面,应避免遗漏可能对金融稳定构成重大威胁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应避免过度扩大名单范围,导致金融机构监管负担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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