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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校园贷款”和“裸贷款”之后,“常规贷款”主要针对大学生。最初,他从自己的公司借了3000元,但最终负债超过10万元。重庆大三学生小张(化名)陷入了“常规贷款”的陷阱。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了第一起校园“日常贷款”案的15名犯罪嫌疑人。

大学生网借3000元最终负债10万 15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去年十二月,小张想创业,但是他缺钱。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想把贷款卖掉,对方说:“没有必要要贷款,手续很简单,几秒钟就能收到账。”。本着试一试的心态,小张借了3000元,并同意在一个月内还清。合同签订后,对方以“30%周利率,100元手续费”为由扣除1000元,小张实际得到2000元。四天后,对方要求小张偿还3000元贷款,威胁说“如果不按时还贷,就骚扰你的同学和朋友”,并提出如果资金不足,可以向其他贷款公司借钱来偿还债务。结果,小张先后去了13家贷款公司“借新债还旧债”,贷款十多次,最终负债超过10万元。

大学生网借3000元最终负债10万 15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从那以后,贷款公司的催款方式被“升级”,发送一些不雅信息,并通过电话骚扰小张的亲戚朋友,所以小张不得不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开始调查,并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据处理此案的检察官称,该犯罪团伙以金融科技公司的名义向外界发放贷款,声称“他们不看芝麻、不看黑白户,几秒钟就到了”,并通过各种在线贷款和小额贷款平台,以及校园网吧和兼职团体投放广告。高校之所以选择发放“常规贷款”,正是因为大学生具有“不深涉世、爱惜名誉、有家可还、坏账率低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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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总结了校园“路由贷款”的五个特点:一是借款门槛低,以“不看信用,审批快,贷款快”为诱饵,吸引急需资金的大学生借款;第二种是通过名义扣款,通过欺骗借款人签订所谓的“正式”合同,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然后以利息和手续费的名义收取各种费用。实际贷款金额远低于合同贷款;第三,贷款公司单方面违约,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贷款”,并将贷款转移给无法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形成不同层次的债务;第四是故意制造逾期陷阱。还款日临近时,贷款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已逾期,甚至借款人以电话故障和系统维护为由无法还款,并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和手续费;第五,使用软暴力来收钱,例如,使用软件发送侮辱性信息来达到敲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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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说,大学生在“提前消费”时应该谨慎,他们确实需要从银行和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借钱。在“例行贷款”的情况下,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直接暴力对抗,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求助。

大学生网借3000元最终负债10万 15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人民日报(2018年7月16日04版)

标题:大学生网借3000元最终负债10万 15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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