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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8月20日电(记者孙震)近日,安徽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安徽省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推动建立“花钱要效益,无效要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了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提高了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安徽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省发改委负责全省扶贫项目的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在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时,应根据预算编制规定和要求、扶贫规划等,科学合理地测算扶贫项目资金需求,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扶贫项目库,也不申请相关预算。按照“谁批准预算,谁批准目标”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相关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连同部门预算一并批复给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将相关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与资金使用预算一并审批。

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人民日报》(2018年8月21日,第13版)

标题: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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