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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3日电(记者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央已批准从2018年起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纳入教育部部门预算。近日,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暂行办法》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实行资金分类管理。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分为科研项目资金、非科研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明确了三项资金的建设内容和支出范围。二是实施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和绩效奖励制度。研究项目经费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间接成本主要用于补偿单位的间接成本和激励研究人员的绩效支出。按项目总经费的一定比例进行审批,提取比例最高可达30%。三是明确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的范围和标准。劳务费用的范围包括项目聘用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研究人员和科研助理等。项目员工的社会保险补贴费用也包含在劳务费范围内。第四,结转盈余资金将继续保留。对于研究项目资金,在研究期间,年度结转资金可以在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验收2年后如有剩余资金,应按原渠道返还。第五,加强金融安全服务。如果项目的支持单位是教育部所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细化到相关高校和直属单位,同时加快预算的审批和下达。年度项目预算最早可以在人大会议结束后15日内公布。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人民日报(2018年9月14日04版)

标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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