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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桂香在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建议,在修改《证券法》的过程中,应利用修改《证券法》的难得时机,对建立证券侵权事实司法鉴定机制做出必要规定。

刘贵祥:推动建立证券侵权事实司法鉴定机制

刘桂香认为,在鼓励投资者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遏制违法行为的资本市场法制化进程中,应采取两个基本路径:提高投资者的诉讼能力和解决人民法院的专业能力,努力解决投资者举证困难和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查证难的问题。总的原则是,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应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于保护投资者个人民事权利的诉讼模式,证券行政监管部门、证券业和理论界应达成共识,共享资源,形成合力。

刘贵祥:推动建立证券侵权事实司法鉴定机制

具体而言,在提高投资者提供证据的能力方面,刘桂香表示,可以考虑适当强化相关知情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减轻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负担,对拒绝依法履行协助取证义务的单位和义务给予民事制裁。充分发挥律师在侦查取证中的专业作用,探索民事诉讼中律师的侦查秩序制度。

刘贵祥:推动建立证券侵权事实司法鉴定机制

为解决人民法院认证问题,刘桂香认为应考虑专家陪审团和专家证人的制度设计。就专家陪审团而言,《民事诉讼法》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下一步是设计一个公开、动态、透明的证券案件专家陪审团机制,进一步提高证券纠纷审判的公信力。

刘贵祥:推动建立证券侵权事实司法鉴定机制

在专家证人程序设计方面,刘桂香建议进一步细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使会计、审计、投资理论、金融工程等案件审理中所涉及的多学科专业知识在审判过程中得到充分展示,扩大审判的知识面和深度,构建当事人真正参与的审判过程,增强司法民主,增强对判决结果的定罪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民法院证券商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可以探索建立中立的专业第三方对证券侵权事实和损失进行专业评估的制度。在专业审判领域,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是借助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解决事实认定和责任认定等疑难问题。目前,一些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探索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损失计算的损失计算软件,接受了法院的委托,准确计算了涉案重投资者的具体损失金额,积累了更多的专业技术力量,大大减轻了被诉法院的专业审判压力。

标题:刘贵祥:推动建立证券侵权事实司法鉴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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