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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四川省湿地公园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规范了四川省城市湿地公园设计的内容和成果,明确了城市湿地公园设计应突出生态主题,坚持“综合保护、生态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协调建设、分区管理”的基本原则。

四川规范城市湿地公园设计 面积应超30公顷

就选址而言,《导则》建议城市湿地公园一般应位于市中心以外的区域,交通便利,远离城市污染源。为了满足湿地植物生长和生态环境的要求,最好选择地势较高的低洼地区,如河流和湖泊。湿地面积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总面积应大于30公顷。(熊伟伟)

四川规范城市湿地公园设计 面积应超30公顷

(编辑:刘琼)

标题:四川规范城市湿地公园设计 面积应超3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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